首頁 幣圈新聞 拳王Mayweather遭證交會起訴「推廣ICO」,和解收場。

拳王Mayweather遭證交會起訴「推廣ICO」,和解收場。

by Zac Ke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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投資 ICO不可以單憑「代言名人的名氣」就相信一定會賺錢。

舉例 :

你不能因為單純因為麻吉大哥的名氣就投資 Swag的代幣。

(謎之聲:起碼也要鑑定 平台的影片素質吧 )

結論:在美國"沒公開有收費"所進行的 ICO業配(如發 Twitter貼文等等)是違法的

札克的讀後重點

音樂製作人 DJ Khaled 和 不敗拳王 Floyd Mayweather Jr. 遭美國證交會(Securities and Exchange Commission)控告「未公開有收費的情況下」 對大眾推廣投資Centra的首發代幣(ICO)。」

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(SEC)表示Centra出售給大眾的代幣(ICO)可能被視為證券,證券是受到聯邦證券法的管轄的。

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周四表示,DJ Khaled和拳王Mayweather都已經和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達成和解,並分別同意在兩年三年不發行任何證券,即便是”數位“的證券。

他們交回收受的款項給美國證交會SEC,並同意支付罰款和利息。

Mayweather和Khaledzp 分別收到了來自Centra(ICO發起人)的300,000和50,000的款項但並未向大眾公開此收費行為。

美國證交會SEC則個別起訴了Centra,指控其首發代幣(ICO)是欺詐性的。

目前Centra還無法及時做出回應。

Mayweather其Twitter帳戶上推廣了Centra的ICO。梅威瑟則鼓勵他的Twitter粉絲加入Centra的ICO,並向他的粉絲表示他本人(Mayweather)已經加入了。

我會賺很多錢」。

從現在起,你可以叫我弗洛伊德·加密 · 梅威瑟。」

Mayweatherm於 ICO的廣告貼文表示

SEC已明確表明ICO有可能是”欺詐性“的,它鼓勵準投資者對那些受到名人認可的ICO保持警惕。

SEC執行部部長(Stephanie Avakian)說:“在沒有向大眾揭露收受款項的情況下,Mayweather和Khaledzp的推廣ICO似乎是「中立的,而非替其ICO背書」。”

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(SEC)另一執法部門聯合負責人史蒂文·佩金(Steven Peikin)說:“社交媒體上有影響力的人通常是收費配合廣告行銷,而不是專業的投資人士,無論他們發行的是傳統的證券還是某種數位貨幣的證券,他們所吹捧的證券都有可能是「詐欺」

這是美國證交會首次針對「個人」起訴關於˙推銷ICO的案件,這個案件還在持續偵辦中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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